产地证明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65页(379字)

证明商品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有些国家的海关以此作为对不同来源地的进口商品实行差别待遇和差别征税的依据。产地证明书通常应由出口地的商会或官方检验机构出具。

有时进口方也接受出口方自身出立的证明书,或允许出口方仅在商业发票上加注“Made in ×××”(×××国制造)字样,不另出单独证件。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中常被要求提供的产地证明书有:(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产地证明书;(3)出口公司签发的产地证明书;(4)出口商品的国内制造商签发的产地证明书。

其中以前两种最为常用。产地证明书无统一格式,其内容一般包括发票号码、信用证号码、商品名称、数量、重量和出口商品确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产或制造的证明文句。

产地证明书的签发日期应早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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