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32页(774字)
广告可按四种标准分类。
第一种是按目标受众分类。尽管目标受众也有许多类型,但主要的两大类无外乎于消费者和业务人员。出现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上的广告大多是针对最终用户——消费者的。有些广告的对象虽然只是购买者(如婴儿用品、宠物、食品),但也属于消费者广告类。
针对业务人员的的广告主要刊登在专业利物和专业杂志上,或通过信函直接邮寄到商务组织,甚至展现在特定产品的展销洽谈会上。业务类广告包括四种类型:(1)工业广告。此类广告的对象是购买或影响购买工业品(包括服务)的人。(2)贸易广告。
制造商常用贸易广告来促进批发商、零售商等中间商经销他们的产品。(3)专业广告。这类广告针对教师、会计师、医生、建筑师、工程师、律师等专业人员。(4)农业广告。
在农业大国里,有不少针对庄园主和农民的广告,主要用于推销农用产品。分类的第二种标准是地理位置,因而有:(1)国际广告。
即针对外国市场的广告。
(2)全国性广告。
即面向全国几块地区的广告。(3)地区性广告。
即针对某一个地区的广告。有的杂志通过地区版刊载这类广告。
(4)地方广告。即只以某一城、镇为诉求范围的广告。由于这类广告经常由零售商发起,故常被称为“零售广告”。第三种分类标准是媒介种类。
依此标准分类就有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交通广告等等。第四种分类标准是广告目的。
按此标准看,相对于商业广告的是非商业广告,如弘扬文明、批评丑恶的公益广告,为某项主张游说或候选人争取选票的政治广告。企业除了做产品(包括服务)广告外,也做一些非产品广告,即企业形象广告,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同样是推销产品,有的广告明示产品价格、出售期限和地点,催促消费者购买,被称为“行动广告”;而另外一些广告则致力于建树产品形象,被称为“告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