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12页(400字)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新增加的三个谈判议题之一。

经过谈判就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达成如下协议:(1)范围和所涉及的领域即服务贸易涉及下列因素的交易:①跨国界提供服务;②消费者的跨国界移动;③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2)一般责任与纪律:①最惠国待遇;②透明度;③增加发展中国家的逐渐参与;④国内规定;⑤紧急保护措施;⑥政府采购与补贴;⑦除外责任。

(3)具体义务:①市场准入;②国民待遇。

(4)逐步自由化。这是服务贸易多边谈判的宗旨,其关键在于各成员国所承担的自由化义务和适应性及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安排。(5)组织条款(争议解决)。

与货物贸易一样,其组织条款主要涉及磋商和争议处理,采取联合行动的方式及成员国的经济技术合作。(6)最后条款。

主要是规定缔约方对有关责任与义务承诺和接受的程序,并申明非缔约方若加入本协定,须得到缔约方全体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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