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50页(404字)

在货物或货物包装上以印染或烙印的方法书写一定的图案和文字。

如不能直接写印在货件上也可用标签(1abel)系在货件上。对某些不易印染、烙写或粘贴运输标志的货物如钢材等,可用油漆涂刷发货符号。标志的作用是便于工作人员辨认,以利货物的交接、分票、清点、查核,避免错发、错收;对危险货物标志,则可启示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以保安全。货物运输标志一般分下列几种:(1)主标志(Main Mark)是货主的代号,一般以图案或文字表示。

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的缩写、贸易合同号或信用证号;(2)副标志(Counter Mark)是主标志的补充,内容包括目的港、发运港、货物品名规格编号以及货物的尺码重量;(3)警告标志或注意标志(Care Mark)是以图形、文字表示的货物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常见的如“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由此开启”、“防冷、防潮、防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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