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单
书籍: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21页(517字)
又称“批改单”。
用于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保险单在签发以后,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其内容一般以不做变更为佳。
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投保人在向保险人申报时陈述错误或遗漏,是难于完全避免的。在此情况下,如不及时变更或修改,被保险人的利益就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此外,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可能会遇到某些意外的变化,这些变化也要求对保险单内容及时进行变更或修改,以便保险标的获得与新情况相适合的保险保障。保险单内容的变更或修改,往往会影响到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范围及其承担的风险。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需要对保险单内容进行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申请批改。通常只要不超过保险条款规定允许的内容,保险人都会接受。如果涉及到扩大承保责任或增加保险金额,一般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在被保险人不知有损失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办理,并需加缴一定的保险费。保险人接受批改申请后,便签发批单,列明修改或变更的内容。
此项工作,可以由保险人自己办理,也可由保险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批单一般应贴在原保险单上,构成原保险单的一个组成部分。
批改的内容如有与保险合同相抵触的地方,应以批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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