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信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0页(411字)

出口信贷的一种形式。

指在大型机械装备和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所提供的信贷。卖方信贷的程序与做法主要是:(1)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方式向进口商(买方)出售大型机械设备,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后,进口商先支付10~15%的定金,在分批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分别付给10~15%的货款;其余70~80%的货款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并付给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出口商(卖方)向其所在地银行商借贷款,签订贷款协议,以融通资金。(3)进口商(买方)随同利息分期偿付出口商(卖方)货款后,根据贷款协议,出口商再用以偿还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

出口商向银行借取卖方信贷,除按出口信贷利率支付利息外,并须支付保险费、承担费、管理费等。这些费用均附加于出口设备的货价之中,故延期付款下贸易合同的货价,高于以现汇支付的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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