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转租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2页(633字)

一般的转租赁是指租赁公司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需求,从租赁公司B租进设备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的一项租赁安排。

当租赁公司A与租赁公司B或租赁公司A与最终承租人位于不同国家时,他们之间的租赁安排即为跨国转租赁。其表现形式为一般跨国转租赁和对子公司的转租赁。

当租赁公司A、B和最终承租人分属两个国家并且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时,即为一般的跨国转租赁。对子公司的转租赁包括对外国子公司的出口租赁和对本国子公司的外国子公司的出口租赁。

对外国子公司的出口租赁指甲国的租赁公司A将设备出租给位于乙国的租赁公司A的子公司——租赁公司B,通过租赁公司B将设备出租给乙国的承租人(用户)。对本国子公司的外国子公司的租赁是指甲国的租赁公司A先将设备出租给本国的租赁子公司B,再通过其将设备转租给其在国外的子公司。这两种租赁形式均为甲国的租赁公司A为拓展海外业务,同时又尽可能减缓海外承租人违约风险而广为采用的租赁形式。租赁公司B采用转租赁方式的原因主要有三点:(1)当租赁公司B因借贷能力减弱、融资渠道不畅等原因而遇到筹资困难时,往往会采用转租赁的方式,以期利用别家租赁公司的融资便利。

(2)如果租赁公司B能够以廉价租金的方式分享租赁公司A所在国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即便其资金雄厚,也乐意采用租金租出而不是购进租出的方式。(3)当租赁公司B是租赁公司A的子公司时,通过租赁公司B进行转租赁是租赁公司A占领租赁公司B所在国市场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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