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7页(531字)

创立于1988年4月,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最新成员。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是“为减少非商业性投资障碍,鼓励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股本投资和其它直接投资”。为实现这一宗旨,该机构开展两方面的主要业务:一方面为外国投资者担保由非商业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为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其建立、改善投资环境和投资信息基础,以鼓励和引导外资的更多流入。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以下四类非商业风险提供担保:(1)由于投资所在国政府对货币兑换和转移的限制而造成的转移风险,(2)由于投资所在国政府的法律或行政行动而造成投资者丧失其投资的所有权、控制权的风险,(3)在投资者无法进入主管法庭,或这类法庭不合理的拖延或无法实施这一项已作出的对他有利的判决时,政府撤销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而造成的风险;(4)武装冲突和国内动乱造成的风险。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提供的咨询业务有:(1)为设计和执行外国投资有关的政策、规划以及程序提出建议;(2)就投资问题在国际商业界与有关国家政府之间发起对话。

此外,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还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保险机构开展合作,不仅提供更多的担保,而且还为可能无条件享受本国保险的投资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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