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股权安排(或非股权投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26页(422字)

企业在东道国的企业中不占有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销售渠道为东道国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企业通过这些服务合同与东道国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中获益。

在非股权投资的形式下,无需进行实际资产投资,不承担任何财务风险,但实力强大的企业仍可以依仗其先进的技术、经营管理能力和营销技能对企业实施控制。非股权投资是西方企业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控制的重要手段。通过这种方式,企业既可以减少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通过技术、管理和销售机制获取高额利润;而对东道国来说,这种方式可以使民族企业拥有更多的企业控制权,从而分享利益。因而,70年代以来,非股权投资方式迅速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合作方式。

非股权投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地发展。目前主要采取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产品分成合同、交钥匙合同等(见有关辞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