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税收直接抵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30页(279字)

国外税收抵免的方法之一。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国外的收入,允许其将国外直接缴纳的税款在本国应纳税款中扣除。税收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经济实体,分公司在收入来源国须交纳有关税收,这笔税款可在总公司应纳税款中做扣除。由于收入来源国和居住国税率不尽相同,所以有三种做法:(1)收入来源国税率与居住国税率相等,允许其国外税款全部抵免。(2)收入来源国税率大于居住国税率,居住国一般以本国法定税率做为抵免最高限。(3)收入来源国税率小于居住国税率,居住国按两国税率之差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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