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限额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30页(170字)

居住国对跨国纳税人国外税收抵免额度规定之一。对来自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外所得,综合计算一个统一限额,跨国纳税人可以用在一个国家所得税抵免不足限额,去抵充在另一个国家所得税抵免超限额,使大部分甚至全部超限额的国外所得税,能在当年得到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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