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门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40页(392字)

美国对外国投资所采取的政策。

美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对外国投资采取自由开放政策的典型。在美国,外国资本进出比较自由,迄今未建立对外国资本的一般审查制度。

其次,对外国投资者给予充分的国民待遇,即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美国有进行企业活动的自由,并享受同国内投资者同等的待遇。除国际法一般公认的对国民待遇的合理例外,如有关国防、自然资源开发及某些关键部门——无线电通讯、国内及沿海航运、国内空运、联邦土地矿业开发等,外国资本部门进入有较大的自由,且对持股比例不予规定。长期以来,外国资本乐于向美国进行投资,这除经济上的原因外,如美国具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市场、生产增长潜力大、技术先进、拥有大量的熟练工人、管理科学发达,主要是美国自由开放的外资政策。但是,美国1988年通过的《综合贸易竞争法》以保护美国安全利益为由,开始有限度地保护国内投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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