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自然特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89页(385字)

土地作为自然物所具有的本质特征。

土地的自然特性有:(1)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总是固定在地球表面的某个经纬度上。(2)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是自然产物,不可再生,土地面积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增加,也不可能用其它生产资料代替。

(3)土地使用的耐久性。土地可以永久利用,永不会丧失其使用价值。

而且土地在正确的使用和保护下,还能得到不断改良和提高。(4)土地的质量和位置的差异性。

土地质量对农业来说,意味着土壤肥力、温度、日照、地温、土壤结构等因素,它使农作物有不同质量和品种。对城市建筑地段来说,它意味着地基的状况,不同的地基承载力不同。土地位置是由土地距离市场的远近以及运输状况等条件决定的。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会使位置的相对差距缩小,但是,即使交通非常发达,土地位置之间的天然差别是始终不会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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