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46页(280字)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根据各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设立。

其主要特点是:股东的责任以他们保证的在公司清理时将承担的资产数额为限。按照各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担保有限公司章程须列明计划注册的股东人数,每个股东的担保责任金额也须载入章程细则中的保证条款,此条款连同公司章程一并登记注册。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增加的股东或资本额超过注册资本时,须变更注册登记。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如英国公司法)的规定,此类公司的股东的担保责任不仅在其作为股东期间有效,而且在其丧失股东资格后一年内亦为有效。此外,此类公司还应按规定提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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