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77页(701字)

国际商会在《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长期以来,该通则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得到广泛的使用,颇具影响。通则对9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这9种贸易术语是:工厂交货(Ex works)、铁路交货——火车上交货(指明启运地点)(FOR-FOT…named departure poi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AS…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CIF…named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内陆运输为限)(Freigh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Inland Transport only)、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港口)(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该通则后经INCOTERMS 1980年、1990年两次修改。该通则不仅过去起着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而且就是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因其某些价格术语如EXW(工厂交货)、FOB(船上交货)等仍然被1980年和1990年的INCOTERMS所沿用,因而继续有效,一经国际贸易买卖的双方当事人自愿采用,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