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83页(235字)

大陆法上有关代理制度的概念之一。

亦称委任契约。即本人(委托人)与代理人(受托人)之间订立的契约,据此规定对代理人的权力限制,调整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本人对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法律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但本人与第三人(代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与之订立契约的人)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任契约包括各种代理合同、雇佣合同和合伙合同等。这些合同一般都就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由此决定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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