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26页(578字)

【生卒】:1926.10.29~

【介绍】:

前“总统府国策顾问”,“最高法院院长”。

台湾台中县人。国民党籍。甲级司法人员推事检察官考试及格。1985年美国联合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1952~1961年任法官。1962~1963年任高雄地方法院庭长。

1963~1964年任台北地方法院庭长。1964~1965年任“高等法院”推事。

1965~1967年任澎湖地方法院首席检查官。1967~1970年任“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庭长。1970~1972年任“高等法院”庭长。1972~1976年任“最高法院”推事兼书记官长。

1976年起任“司法行政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1980~1987年任“行政法院院长”。1987年5月任“司法院”秘书长。1993~1996年任“最高法院院长”。1995年4月起兼任“司法院”民事诉讼法研修委员会召集人。1997年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

1999年5月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无给职)。现任台湾十大杰出青年基金会董事长,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1981年3月当选国民党第12届候补中央委员。1988年7月当选国民党第13届中央委员。

1993年8月聘为国民党第14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国民党第15届中央评议委员。

着有《民事诉讼法新论》、《民事诉讼研究》。妻林东杏,育有2子2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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