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隆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181页(714字)
【生卒】:1952.6.23~
【介绍】:
国民党中央委员,工商界人士。
台湾台北县人。国民党籍。1982年台湾政治大学行政专科毕业。
1971年成立大庆建设公司。
1975~1985年历任台北县芦州农会监事、常务监事。1978~1981年任芦州乡体育会理事长。
1985~1993年任台北县农会理事。1986~1990年任台北县后备军人辅导中心主任。1988年筹建大庆证券公司。1990~1994年任“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台北县团委会指导委员。1990~1995年任台北县商业会理事长。1991年12月当选第2届“国大代表”,任“国民大会”党政协调工作会副主任。
1995年当选台湾省商业协会理事长。1996年3月当选第3届“国大代表”,任国民党“国大”党政协调工作会主任,兼任台北县警察之友会常务理事。1997年任“中国青年文教基金会”董事、“中华民国”商业总会常务理事。1998年任台北县文化基金会董事、“救国团”台北县团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北县“救国团之友联谊会”会长、“中华民国”商务仲裁协会常务理事。1999年3月出任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副执行长,兼任大庆建设公司总经理、“经济部”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商业审议会工商企业召集人。为国民党第13届党代会代表,第14、15、16届中央委员。1982年、1984年获国民党台湾省党部表彰,1989年获“财政部”奖章,1994年、1995年连续获国民党中央三等华夏奖章,1995年获国民党中央一等华夏奖章1枚。信奉佛教。喜好打高尔夫球、书法、绘画、公益事业等。妻陈淑华。育有2子,均在新加坡留学。弟庄隆文、庄隆庆,均为大庆建设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