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豪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789页(587字)

【生卒】:1946.3.30~

【介绍】:

前“法务部长”。

台湾嘉义县人。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法律研究所硕士、博士。“司法官训练所”第8期结业。曾在日本东京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从事客座研究。

司法官、律师高考、公务人员甲等特考及格。曾任执业律师10年。

1979年任台湾省政府地政处主任秘书。1980年任“行政院”参事。

1984年任省政府顾问兼主席办公室主任。1985年任省政府法规委员会及诉愿委员会主任委员。1986年任“行政院”第一组组长。1988年11月调任“行政院新闻局”副局长。

1993年1月任“行政院”副秘书长。1995年1月升任“法务部调查局”局长。

1996年6月升任“法务部长”。

1998年7月因“调查局”副局长程泉桃色事件案辞职,任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

2000年3月任宋楚瑜竞选团队新台湾人服务团队总干事,选后专任文化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向阳公益基金会董事长、“中华民国”国际尊亲会会长。还任台南旌忠泰安基金会董事长,“中华伦理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台北市嘉义同乡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学会”理事,国际刑法学会“中华民国”分会秘书长等。曾当选国民党第15届中央委员,2000年退党。着作有《行政革新刻不容缓》、《论必要的共犯》、《国际新秩序与国家新形象》等。

妻林丽贞。兄廖正雄,现为嘉义县六脚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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