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52页(330字)

简称“专利证书”。

专利局依法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作出授予专利权后,颁发给专利申请人证明他已取得专利权的一种法律文件。专利证书是专利权取得和享有的凭证。专利局对专利申请审查后,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缴纳专利证书费,并领取证书,期满不缴纳证书费的,视为放弃专利权。专利证书载明专利号、专利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的名称、请求保护权项、批准的理由及结论、批准的日期、专利权的起止期限、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并加盖颁发机关的印章及行政负责人的签名。无论专利权人的多少,专利证书只颁发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可用副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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