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53页(332字)

依专利法获得专利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一般地,自然人或法人以申请而获得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而成为专利权人,但也有因专利权赠与、转让或继承而成为专利权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为专利权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批准的,其专利权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归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所有)。依法继受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只将新的专利权人姓名(名称)登入专利局的登记簿中,并予公告,不再重新填写和更换专利证书。当一项专利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所共有时,他们都是专利权人,称为共同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享有专利法所规定的各种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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