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812页(212字)

【生卒】:1936~1999.12.28

【介绍】:

前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

台湾桃园县人。民进党籍。台湾大学法律系、台湾政治大学毕业。曾任职于“中央研究院”,为《美丽岛》杂志编辑、民进党桃园县党部主任委员。

1965年因与彭明敏、谢聪敏起草《台湾人自救宣言》被判刑8年,后获特赦减刑4年。1979年因参加“高雄事件”被捕。

1994年5月当选民进党第6届中央执行委员。病逝于桃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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