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成语大词典

格杀勿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华成语大词典》第42页(221字)

格:打。

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对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可以当场打死,不以杀人论罪。(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诸卿皆老庸也!今日没君臣之礼,反更殽(xiáo,混杂)乱,儿戏尚不如此,皆可格杀。”《清史稿·宣统皇帝本纪》:“谕严行禁止,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现代)鲁迅《伪自由书·止哭文学》:“远不如哭则‘格杀勿论’的灵验。”也作“格杀不论”。

上一篇:彰善瘴恶 下一篇:将功折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