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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方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5页(534字)

现代西方的一种哲学方法。

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理论。它以所谓“纯粹意识”(即精神现象)为哲学对象,认为哲学研究的是本质观念,要达到绝对的、永恒的认识。

胡塞尔说现象学是科学的科学,所揭示的真理都是超时间的、绝对的真理。

所谓现象学方法,就是用现象学理论去观察认识世界。

胡塞尔自称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对意识的本质进行新的描述的哲学方法。他提出用“括弧法”(又称“还原法”)使从属于自然观点的本质的总命题失去作用,即把它们搁置起来,把关于外部世界的传统知识全部排除出去。然后,对剩下的“意识流”再进行先验的“本质还原”,使之成为不含任何经验内容的纯“意向性”意识。在先验的“本质还原”中,要依靠“本质的直觉”。“本质的直觉”是突如其来的,非理性的。了解意识活动,就能认识外部世界。

现象学方法重视意识现象的分析,对直觉作了分析研究,有一定的合理性。它在西方的哲学、美学等方面研究中和文艺创作中,都有一定影响。

但作为一种哲学方法从根本上说,是唯心主义的,并带有神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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