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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335页(536字)

运用联想来产生创造性设想的一种方法。

由美国C.S.赫瓦德提出。此法与产品目录检查法不同,不是任选两个项目,而是只能任选一个,另一个项目即进行创造性联想的“焦点”则是指定的。从思维形式上看,焦点法象光线的聚焦一样,是思维指向某一固定点“焦点”的收敛过程,它要求人们从多角度、多层次考虑某一问题,紧紧围绕“焦点”进行联想,产生解决问题的完美设想或方案。它可以从任选的一事物联想到“焦点”,也可以从“焦点”联想到任一事物。以新型椅子的研制为例,运用焦点法的具体步骤是:(1)以椅子作为强制联想的“焦点”。(2)任选一个联想项目,如选各种类型的灯泡。(3)围绕灯泡与椅子进行强制联想,如玻璃灯泡——玻璃做的椅子;薄玻璃灯——薄形椅子;球形灯泡——球形椅子;灯头的螺旋——螺旋式插入转椅;电灯泡——电动椅;遥控灯——遥控椅;透明的灯泡——透明质料的坐椅;发光的灯泡——椅背上带有灯可供看书的椅子。(4)通过进一步联想发展每一想法。

如选最后一个设想:发光——亮——白天—云彩——云彩一样色彩美丽的椅子;云彩之形——云形的椅子;云彩会变色——变色的椅子;浮云——坐上去有悬浮感的椅子。(5)从上述众多的设想中,选出有销路的椅子进行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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