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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分类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385页(1671字)

按照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系统揭示和组织图书资料的方法。

自从有图书以来,就有图书的搜集、保存、利用问题。在保存、利用图书时,首先要解决的是图书的区分排列问题。历史上产生了许多区分排列图书的方法。如:利用图书外型尺寸的大小、文种、书名字顺、出版年代排列等等。

从广义上讲。这些都可称为图书分类法。但是由于最能反映图书本质、反映图书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是图书的学科知识内容,所以以上排列方法区分图书时所依据的均不是图书的本质特征,仅仅是图书在形式方面的次要特征。现代意义上的图书分类法都将以上方法排除在外,而只严格地指按照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揭示和组织图书资料。

实施这一方法包括以下两个内容:(1)按照一定的指导思想、目的和要求,综合考虑科学的发展、反映科学发展的图书资料以及收藏这些图书资料的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建立分类体系;(2)运用建立的分类体系组织具体的图书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分类体系经常被称为分类法,在此,该名称失去了前面概念的意义,指的是由许多类目根据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的、通过标记符号来代表各级类目和固定其先后次序的分类体系。

由于其表达形式是表列式,故又称图书分类表。它是图书馆对图书资料进行分类的工具。

考察分类体系的源流,就可以看出图书分类法历史的演进。

据史书记载,西汉末年(约公元前6年),刘向、刘歆父子受命整理国家藏书,将藏书按内容分为序和与之并列的6大类,下分38小类,编成了我国第一部综合反映当时国家藏书的分类目录——《七略》。

这种分类方法简称“七分法”。

晋代,荀勖完成了另一部分类目录——《中经新簿》,将图书分为4大类,简称“四分法”。

经过以后各代修改、补充,此法流传使用近二千年。清代着名的《四库全书》就将图书分为经、史、子、集四大部,是“四分法”的集中代表。

以上事实表明,我国堪称最早采用分类方法组织揭示图书资料的国家。世界上的其他文明古国,如古希腊、古罗,早在印本书出现以前,也采用了与手稿内容相适应的分类大纲区分图书目录。运用以上分类方法对图书分类时所依据的分类体系并没有流传下来,只能通过提到的那些目录略见端倪。真正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工具而使用的分类体系出现于19世纪。

1873年,美国着名的图书馆学家麦尔维尔·杜威(Melvil Dewey),为了整理阿姆赫斯特学院图书馆的藏书,编制了一本图书分类表,于1876年发表。该分类表由十大类层层展开的类目表、阿拉伯数字的标记符号、说明注释、类目索引四部分组成,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图书分类表(又称图书分类法、其全称为《杜威十进分类法》,简称DDC。

该分类法诞生100多年来,经久不衰,已出版20版,成为世界范围内最着名的分类法。其他一些有影响的分类法还有:1901年出版的《美国国会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LC;1905年出版的《国际十进分类法》,简称UDC;1933年出版的《冒号分类法》,简称CC;1935年出版的《书目分类法》,简称BC;1961年出版的《图书与书目分类法》,简称“ББК”。自解放以来,我国图书馆界先后编制了30多种图书分类法,比较有影响的有:《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1981年,《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被定为国家标准试用本,在世界上有一定影响。

在图书馆中,运用图书分类的方法组织揭示藏书,首先要选择具体的图书分类体系——图书分类法,作为工具。然后经过查重、图书的内容分析、归类、给分类号、校对等几个过程。

还需要制订分类规则,使图书归入最大限度利用的类,保证分类方法的实施具有更大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图书进行分类,是一项学术性较强的基础工作。利用分类的成果,可以组织分类排架、组织分类目录、进行多种分类统计,有利于图书的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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