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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分析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395页(827字)

因素分析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所谓因素分析法是指调查者运用科学的方法及技术手段,从纷繁复杂的调查资料中寻找出若干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进行系统而周密的剖析和归纳,探寻到对事物起着重要或关键作用的一个或几个要素系列,掌握影响事物发展、变化的症结,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

所谓总体分析,指通过了解与调查对象相关的一系列基本因素,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这些因素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具有多层面的网络结构。然后再通过对这一“因素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与调查对象相关的诸因素以及较关键的一些因素,并予以系统归类,准确把握住分析方向及重点因素系列。例如在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中,探寻青少年犯罪原因时,会感到原因极其复杂多样,但若归纳一下,不外乎有客观因素(外因)主观因素(内因)以及中介因素(或复合性因素)这几大类,而在这三方面因素系列中还可分别在每一类因素系列中找到几个主要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一般因素和特殊因素,直接因素与间接因素,必然因素与偶然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起始因素与终极因素,潜在因素与诱发因素,阶级因素与经济因素,或社会、学校、单位、家庭、个人的因素等等。还可以从青少年犯罪个体方面寻找原因。例如文化原因(文化素养、文明生活习惯等)、认识原因(人生观、道德观、友谊观等)以及生理、心理原因大量剩余能量消极释放、不良心理品质形成等等)。

还可以从同角度在更具体的层面上探寻致使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具体因素。这一系列因素又相互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呈现一种网络状态,反映出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复杂性。

列宁曾指出,要真正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只有进行总体分析,即把犯罪作为一个整体或各种犯罪行为的总和来加以考察,才能搞清犯罪的综合原因和犯罪行为的规律,从而制定出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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