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信用合作社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14页(339字)
瑞士神父托辣巴氏仿效德国雷发巽模式于1900年在丘尔歌县率先创办一家信用合作社。以后在他的倡导和支持下,两年之内便在周围20多个县建立了一批信用合作社。该合作社实行民主原则,一人一票。除理事、监事之外还设会计一人。会计根据理事的决定,主持业务、财务、出纳、记账等工作,并出席理事会,以备咨询,对外则无代表权。理事、监事、会计都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一般职员均为义务制,不发工薪。会计是重要职员,也有支付薪金的。
瑞士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社员、非社员的储蓄存款,发行债券。在资金运用方面放款以定期为主,多半是内部融通。借贷利息很低,通常年利率为5%~6%,少数为7%~8%。
上一篇:法国农业互助保险合作社
下一篇:瑞士中央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