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赤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5页(254字)

亦称“预算赤字”。

是指国家预算的执行结果表现为年度支出大于年度收入的差额,通常用红色字体表示,故称“赤字”。

克思指出:“每一个预算的基本问题是预算收支部分之间的对比关系,是编制平衡表,或者为结余,或者为赤字,这是确定国家或者削减、或者增加税收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67页)这说明预算的执行结果,不是结余,即是赤字。

坚持“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是我国财政收支应遵守的一条重要原则。

上一篇:透支 下一篇:财政性货币发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