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35页(267字)

指工矿企业出售产品给商业、物资部门和其他生产企业的价格。

出厂价格一般是由工矿企业正常生产的平均成本加应纳税金和合理利润构成,并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核定的。制定出厂价格,应根据有利于生产发展和国家政策要求,并考虑产品成本、国家积累、人民消费、各种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以及价格的历史、地区水平和产品比价等因素。合理的出厂价格有利于鼓励先进,推动后进,促进工矿企业改进生产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工商关系,加强工商协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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