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材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15页(249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

由于本企业工艺设备条件限制,往往需要把一部分材料(或半成品、商品)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从而改进原有材料(或半成品、商品)的性能和用途。如将生铁铸成铸件,把木板制成木箱等。

委托加工,体现了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

对委托外厂加工的材料(产品),应加强管理,单独设置帐簿,登记出库和入库,监督这部分材料(产品)的转移和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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