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借款
书籍:简明财政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20页(214字)
是企业根据贷款办法及核定的资金定额,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
实行定额借款的企业,国家预算不再向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拨款,而全部由银行负责供应,所以也称全额信贷。一九八一年国家规定一些企业重新进行清产核资,核资后自超定额借款中划转一部分借款作为定额借款,以弥补定额流动资金的不足。这种办法,有利于银行加强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而有效地使用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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