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供应,跨区交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61页(207字)

是社会主义商业按商品流向划分经济区域合理组织商品流通的一项具体办法。

即同一经济区域分属于两个以上行政区管辖的,只设一套批发(收购)机构,工业品实行跨行政区供应,农副产品实行跨行政区交售。计划分配和计划调拨的商品,供(购)销双方衔接计划,按计划组织供应和调拨。一般三类商品,即由经济区内的批发、收购机构统一组织购销。

这有利于减少流转环节,节约流通费用,加速商品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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