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登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93页(246字)

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它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税源,加强征收管理。凡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规模大小,在开业时均应持开业证明书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在营业期间如有变更名称、改变经营业务种类及经济性质的,或者发生转业、歇业、改组、合并等情况时,应向原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纳税登记手续;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迁移营业地址的,应当向迁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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