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385页(1291字)

对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理论研究的学科。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活动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民事诉讼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管辖、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问题。民事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上保证民事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的程序法,是国家的重要的基本法之一。

它不仅指民事诉讼法典,而且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早在《汉谟拉比法典》和《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

在我国西周时期,民、刑诉讼已开始有所区分,“法”为民事案件,“狱”为刑事案件,而且规定分别由不同的机关审理。1667年,法国路易十四颁布了《民事敕令》,这是历史上最早的民事诉讼法典的雏形。1806年,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旧中国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是1910年沈家本等起草的《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1982年3月8日,制定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活动的具体实践。

其研究内容和范围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和具体法律规范,以及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研究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方法和程序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古今中外民事诉讼立法和民事诉讼法。有的学者认为,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范围除此之外,还应包括保护民事权益的其他规范和制度,如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其体系大体上可分为四大部分:(1)绪论。

对民事诉讼法学进行概括性的论述,简述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等;(2)总论。

研究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管辖,审判组织,证据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问题;(3)程序论。研究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等;(4)保护民事权益的其他方法论。

研究诉讼以外的保护民事权益的程序制度,如公证、仲裁、诉讼外调解制度等。研究民事诉讼法学,除了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外,还必须注意采用程序法和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这是由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法性质及与实体法的关系决定的。

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部门法学,是与民事诉讼法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密切相关的。17、18世纪,民事诉讼法从诸法合体、民诉刑诉不分的状态中分离出来,逐渐发展成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样,以民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的民事诉讼法律科学也应运而生。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制定颁布,促进和推动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和发展,在理论研究上也有所创新和突破。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还处于一个开拓创新的阶段,对一些民事诉讼理论和实际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探讨。

。【阅读书目】:

《民事诉讼法教·程》,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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