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5页(191字)
通指不满14周岁儿童的犯罪。
罗马法规定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明辨是非,认定无犯罪能力。7岁以上14岁以下则根据其辨别能力,确定其是否承担刑事责任。18世纪以来,欧美国家大都根据罗马法原理确定儿童犯罪的责任年龄。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儿童触犯刑律的,不认为是犯罪,因而不给予刑事处罚。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或少年管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