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5页(202字)
法典名。
隋开皇元年文帝命高颎、郑铎等人制定《新律》,开皇三年又命苏威、牛弘等重修而成,是隋代第一部法典。该律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12篇名,共500条。
它废除前代一些严刑酷法,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五种,用“八议”之制,将北齐的“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开皇律》的内容大部分为唐律所吸收。原文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