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71页(267字)
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损害身体健康的物质。
广义地说世界上没有绝对无毒的物质。毒物与药物之间也无绝然的界限,有些在低于中毒的剂量时,可作为药物,如砒霜(三氧化二砷)、箭毒、蛇毒等;而很多药物,如山道年、阿托品、可待因等,应用过量时,也能中毒。
因此,毒物的概念只是相对的。根据毒物对机体的作用不同,毒物的来源及其用途,可将毒物分为:(1)腐蚀性毒物;(2)障碍功能性毒物;(3)毁坏性毒物;(4)农药毒物;(5)有毒植物;(6)有毒动物;(7)杀鼠剂毒物;(8)军事毒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