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13页(175字)
即宫刑。
原作刑,亦称阴刑、腐刑、蚕室刑、下蚕室。中国古代刑名。处罚方式是男去势、女幽闭。主要用于惩罚男女淫乱方面的犯罪,后来也扩大适用于其他方面的犯罪。
此刑产生并盛行于奴隶社会,为中国旧五刑之一,仅次于大辟。封建社会的前期仍然沿用。
西汉文帝时曾一度废止,但其后不久又行恢复,直至隋律才正式废除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