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致外患罪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22页(183字)
通谋外国,致使对本国行使武力的行为。
外患罪的一种。通谋外国,指以各种公开或秘密、直接或简接的方法,与外国政府进行联系。行使武力,指外国对本国动用了军事力量,如侵人本国领土、炮击轰炸本国城市要塞、向本国发动全面战争等。认定本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通谋行为与外国政府行使武力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对本罪,各国均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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