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论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02页(315字)
美国犯罪学界流行的一种观点。
这种理论同犯罪行为的“烙印化理论”有紧密联系。认为人最初的偏差行为是一种因异常而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
列麦特在1951年提出了“二次偏差行为”的术语,并把它看作是偏离过程的结果。他指出:当偏差行为作为保护、攻击或者适应的手段被利用时,偏差行为就变成了二次偏差行为。并表现为如下发展阶段:(1)初次偏离;(2)社会反应;(3)再次偏离;(4)更强烈的反应和异化;(5)更进一步的偏离,并对惩罚者抱有敌意;(6)忍耐危机,表现在使偏差行为烙印化的团体行为中;(7)强化偏差行为,以此作为对烙印化和惩罚的反应;(8)确认偏差行为,接受偏差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