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44页(229字)
亦作《大磬(音sháo)》,或称《韶箾(音xiāo)》、《箫韶》,简称《韶》。
周朝“六代乐舞”之一。一般认为作于虞舜时,故又称《韶虞》。周代用以祭祀四望(即四方)。
全部乐舞由九段组成,有“《箫韶》九成”之说。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季札在鲁国见到此乐舞的演出,叹为观止。《论语》中说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认为是尽善尽美的乐舞。
据《通典》载,秦时《韶》乐犹存,汉高祖更名为《文始》,汉以后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