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91页(230字)

中国古代哲学用语。

原指天性。《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好恶无节于内,知(欲也)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后来成为宋代理学家哲学的最高范畴,视为天下万物都要遵循的普遍原则。明代王守仁进一步提出“良知即是天理”。清代王夫之、戴震等认为,“天理”就是人的正常生理要求,“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理不外人欲,不能灭弃人欲以求天理,从而给宋明理学“天理人欲”说以有力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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