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体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13页(235字)

体名。

又称“古诗”、“古风”。与唐以后出现的所谓“近体诗”(即律诗)相对而言。广义的分类则包括五古、七古、四言诗、楚辞、乐府诗、狭义的分类则仅指五古和七古。其体制特点:每首诗句数没有严格限定。

押韵可押平声韵,亦可押仄声韵;可以句句押,亦可以隔句押;可以一韵到底,亦可中间换韵。诗的平仄完全自由,没有任何规定。不讲求对仗;诗中出现的对仗只是修辞上的需要。古体诗虽不受格律的束缚,但仍讲求音顿,讲求音节的和谐和句式的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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