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61页(295字)

海关对进出国境的物品所征收的税。

按征收对象分,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按征收目的分,有财政关税(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课征)和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而课征);按征收标准分,有从量税(按商品的数量计征)和从价税(按商品的价值计征);按税率的制定方式分,有自主关税(税率用一国独自规定的关税)和协定关税(税率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或贸易协定所规定的关税)等。征收关税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行为,旧中国关税长期被帝国主义国家操纵,成为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我国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关税,关税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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