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使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44页(354字)

中国古代官名。

始设于唐代,初称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间的粮食运输事务。开元末年,始用善于理财之臣,经理江淮米粮、钱币、货物的转运,名江淮转运使,以供京师皇室及军民之需。

故于户部定制以外成立一新官职,实际上为控制经济、搜刮财富的重要权力机构。又设诸道转运使,掌全国谷物财货的转输和出纳。

代宗以后,多与盐铁使并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往往由宰相兼领,于诸道分设巡院。宋初为集中财权,改置专职的都转运使,转运使掌一路或数路财赋,有督察地方官吏的权力;其后职掌扩大,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事,号称漕司,实际上由经济专业官变为高级地方行政长官。

辽金亦于诸路设转运使。金代另于京师设都转运使,掌管钱谷的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

元明清有都转盐运使,是专管盐务的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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