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93页(428字)

又称“讲经文”、“俗文”、“俗讲”,省称“变”。

敦煌文学的一种。唐代通俗文学形式之一。是当时佛教寺院僧侣向世俗群众宣传佛教教义的一种文体。

“变”系对“经”而言,“经”指正常,“变”指变异。佛教以佛经为本,以“变”为辅,变文,就是辅助解释佛经之文章。宣讲时,主讲僧侣坐于当中,旁边有人帮唱,有音乐伴奏,并悬挂佛教故事画图。

其特点是有说有唱,韵白结合。韵文一般用七言,间或杂有三言、五言、六言句式;散文多用浅近文言和四六骈语。

题材多选自佛教故事、历史史实及民间传说。变文约产生于初唐,中唐时,已得到空前发展。除由僧侣讲经之外,还出现以讲唱变文为职业的民间艺人,他们在专门讲唱变文的变场进行讲唱,形式与僧侣讲经一致,亦有说有唱有表情,另有画幅配合。变文对后世诸宫调、鼓词、弹词等说唱艺术,以及杂剧、南戏等戏曲文学,都有深刻影响。

王重民等所编《敦煌变文集》,共辑录敦煌变文78篇,为目前收集敦煌变文最完备之版本。

上一篇:庙堂 下一篇: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