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743页(233字)

明万历朝因太子嗣位之争引起的一次事件。

万历十年(1582),明神宗生子朱常洛,十四年宠妃郑贵妃生子朱常洵。常洛母王恭妃无宠,郑贵妃谋夺常洛的长子继位权,受到神宗的暗中支持,但却受到朝中大臣们的极力反对。常洛得立太子后,万历四十三年,一天有一叫张差的男子执枣木棍打伤太子宫的守门人,闯入前殿被抓住。追究下来,是郑贵妃宫监庞保、刘成主使。

神宗以疯颠奸迷罪名杀了张差,并处死庞、刘,将此案草草了事。这就是所谓的“梃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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