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743页(541字)

清着名散文流派。

创始人为方苞,继之者为刘大櫆,至姚鼐而集其大成。因均为安徽桐城人,故称。

方苞论文主张:“义”“法”必须结合:“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书〈货殖传〉后》)。

同时提倡文字“雅洁”,反对俚俗芜杂。刘大櫆继承其说,进一步发展了“法”的理论,阐发了古文中“神”“气”“音节”“字句”相结合的艺术规律,提倡于字句而求音节,于音节而求神气。姚鼐则从三个方面发展了方苞的义法说:一,提出义理(观点)、考据(材料)、辞章(艺术形式)三结合的主张。二,提出神(精神)、理(脉理)、气(气势)、味(韵味)、格(篇章结构)、律(句法)、声(音节)、色(辞采)之说,认为“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学习古人作品应由粗到精,由表到里,最后取神遗貌,得其精髓。

三,提出阴阳刚柔之说,即艺术上刚与柔两种美的境界,主张可以有所偏胜,但必须相互结合。桐城派从康熙一直绵延到清末,在清代文坛影响颇大,后起者有管同、梅曾亮、方东树、姚莹等。咸丰间,曾国藩又于义理、考据、辞章之外,提出“经济致用”,主张为文“雄奇瑰玮”,另创“湘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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