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
书籍:新编中国文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09页(418字)
亦称“道学”、“性理学”。
宋、明儒家哲学。因以阐释义理性命和提出“理”为世界本体为内容,故称。始自北宋胡瑗、孙复、石介,成于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至南宋朱熹而集其大成。其学说内容: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体,又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根源。认识论上,主张“格物致知”,“即物穷理”,认识并践履封建道德规范。人性论上,认为人有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天命之性“至善”,气质之性有贤与不肖之分,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在道德休养上,提倡“居敬穷理”以求“仁”。另有陆九渊一派,认为“心即理”,“心”为世界本体,强调闭门内省,认为本心的自我认识,即为真理的自我发现和道德的自我完成,认为“格物”,就是格除物欲。
陆九渊在世界观、认识论及治学休养方法上,曾与朱熹展开过多次论争。明代中叶王守仁继承和发展了陆九渊学说,形成陆王学派,曾极盛一时。
至清,由于统治者提倡,程朱理学又成为官方正统思想。